按照我国申请的授权率,被驳回其实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呢,被驳回了不代表就没**会了,我们在就到驳回通知书的3个月内还是可以向复审**提出复审的。那么复审到底主要审查什么内容呢?只要有了解清楚复审要审查的内容,我们才能有针对性的去准备复审材料
一、复审必要性:
1、申请驳回复审是被驳回的一救济途径。
2、驳回复审的成功几率较高,不少都通过驳回复审证书。
3、被驳回后,申请人一般都会用尽救济手段来挽回已经被驳回的证书。
4、针对的驳回,审查员具有主观性,申请可以通过复审阐述自己的理由来影响**
合议组经过上述工作,在澄清事实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表决作出复审决定。
二、复审程序是:
1、当事人向复审**请求复审(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且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
2、复审**审查申请材料;
3、复审委员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但是,合议组在合议审查中发现审查文本中存在足以用在驳回决定作出前已告知过申请人的其他理由及其证据予以驳回的缺陷,或者存在驳回决定未指出的明显实质性缺陷或与驳回决定所指出缺陷性质相同的缺陷,则可以对与之相关的理由及其证据进行审查,并且经审查认定后,应当依据该理由及其据作出维持驳回决定的审查决定。
审查指南将复审决定分为三种:
(1)复审请求成立,撤销驳回决定;
(2)申请文件经复审请求人修改,克服了原驳回决定所指出的缺陷,在修改文本基础上撤销驳回决定;
(3)复审请求不成立,维持原驳回决定。
属于前两种情况时,将原申请发回原审查部门继续进行审批程序。原审查部门应当执行复审**的决定,不得以同样的事实理由和据作出与复审决定意见相反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