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的评分标准依据:
知识产权(≤30分)
1、技术的先进程度≤8分
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支持作用≤8分
3、知识产权数量≤8分
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6分
5、(作为参考条件,多加2分)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2
(1)技术的先进程度
A.高(7-8分)
B.较高(5-6分)
C.一般(3-4分)
D.较低(1-2分)
E.无(0分)
(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支持作用
A.强(7-8分)
B.较强(5-6分)
C.一般(3-4分)
D.较弱(1-2分)
E.无(0分)
(3)知识产权数量
A.1项及以上(Ⅰ类)(7-8分)
B.5项及以上(Ⅱ类)(5-6分)
(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A.有(1-6分)
B.仅有受让、受赠和并购等(1-3分)
(5)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此项为加分项,加分后“知识产权”总分不过30分。相关标准、方法和规范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
A.是(1-2分)
B.否(0分)
二、企业申报对的要求:
企业认定中,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式,其中:发明(含)、植物新品种、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评价;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
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企业时,使用一次。
但是在这里,是看不出需要多少的,但是还有一段话,,在科技成果转化中,转化能力强, ≥5项,也就是一年要有5项转化,就可认定为转化能力强,而这5项,用5个来支撑是很有说服力的,所以一般认为,一年5个,3年15个是比较有竞争力的,当然如果有其他方面的知识产权,这个也是可以。